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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芳)信息资源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信息资源产业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我国信息资源产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不容回避,差距也较为明显。发现问题,关注差距
,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条件,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产业界的高度重视。
产业发展不充分、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 我国信息资源产业尚处于典型的数量扩张型增长阶段。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大程度上依靠新增企业的带动作用,产业规模不大,在信息资源产业这一规模经济效应显著的竞争性产业中,我国信息资源产业结构却以大量小型企业为主,产业供求结构不合理,整体盈利能力偏弱。并且,国内企业的规模偏小,我国信息资源产业至今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所开发的信息内容和产品竞争力不足。
没有形成完善的协调管理体制 信息资源产业具有交叉和边缘行业特点,特别是在网络化条件下,信息资源产业中众多子行业都属于多个政府部门的共同管理领域。初步调查分析,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有关部门职能的规定,信息资源产业共涉及到约16个中央及政府部门,大部分信息资源的子行业都会受到两个以上部门的管理。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存在不衔接和不配套之处,也难免重复或冲突,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信息资源“多头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普遍存在,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难以提高。 我国现在的信息资源产业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管理体制,缺乏国家层次的关于信息资源产业发展强有力的统筹协调的管理,缺少有力的协调和合作机制,这对实施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展协作性的生产体系、规范行业行为等是不利的。
市场准入门槛高、管理行为不规范 一是市场准入门槛高。某些信息内容服务领域所实行比较苛刻的许可制度,使信息内容资源成为一种带有特殊待遇色彩的稀缺资源,客观上导致信息资源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尽管近几年国家已出台多个文件放松管制,但信息资源企业在市场进入、产品内容、投资额度等方面仍受到较为严格的经济性管制,审批项目仍然很多。在产业发展的初期,市场进入门槛过高对于培育产业发展是相当不利的,限制了许多中小企业的进入,对于大企业的扩大生产也不利。 二是管理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中广泛存在的重复检查、重复收费、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也影响了信息资源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许多信息内容服务领域均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审批具体标准内部掌握的不公开特许政策,就使得信息内容服务业界许多的行政许可制度就会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大大滞后于实践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很多关系信息资源产业大局的重要法律法规,比如有关网络信息安全、公民隐私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都还没有出台或有待完善,制约了信息资源产业的诸多领域。二是地方和中央在立法上步调不协调。近两年来很多地方省市先后出台了不少有助于推进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等,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和经验,而中央政府的立法速度上则比较慢。
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滞后 当前我国相关标准规范制定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标准规范“不统一”广泛存在,这种不统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上条块分割,各地区、各行业市场化改革尚不到位等问题在这一领域的反映。第二.存在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实际应用脱节现象。这是当前标准规范制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通过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革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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