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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融资手段单一
两难的民企
坊间传言,“鱼跃门”爆出后,一批存在与鱼跃医疗类似的高补税情况的在审核公司都被劝退。
夏草认为,一味指责鱼跃医疗或歌尔声学为上市进行财务包装,其实意义不大,从两家公司中折射出的是,我国现在很多中小民企所遇到的共同问题,也反映出目前的制度缺陷。
《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股票上市应符合的条件也包括,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公司发行和上市都强调,持续盈利能力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和无重大违法行为,而财务问题成为摆在很多希望上市的中小民企面前的最大融资障碍。
上述专业人士认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一直处于内外交困中——内受国有企业的资金优势排挤,外受外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压榨,因此一些民营企业只能选择偷逃税款,以完成其资金积累,维持微薄的利润。
但上市过程中,昔日偷逃税款导致财务报表盈利不佳、虚假财务信息及偷逃税款就成了很多民企难以逾越的屏障。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申报期内的各种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情况,有调账、不调账两种态度。
调账者认为,要还原历史原本面貌,补缴相关税款,这种处理方式对会计师和律师来说最安全,但恐怕难过管理层的关。而不调账则意味着上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财务资料,默认企业财务报告虚假记载。
最安全的措施是规范后,延迟三年再申报,然而这意味着中介机构的服务费暂时落空、企业未来融资、投资机会和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属于下下策。
这些“原罪”如何处理?夏草认为公平是最重要的,一些优质民企因税收及财务问题被挡在资本市场外,某些民企却可能因进行包装,做出符合条件的财报而上市,这非常不公平。
夏草表示,创业板即将开闸,越来越多的民企上市会碰到类似问题,管理层应对此明确规定。阳光披露是重要法则,给民企改错的机会,但要披露过去犯了什么错,如何补救,即类似鱼跃医疗的情况可以上市,但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核心是要披露申报表及原始报表的差异,因为这些财务调整从审计角度讲往往证据有欠缺,极可能演变成财务造假。
“证监会切不可按潜规则处理民企上市偷漏税背后的重大调账问题,否则就可能在黑幕掩盖下一大批以交税甚至是假补税换业绩的企业上市,导致中小板、创业板中小民企造假成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质量,动摇资本市场基石。”夏草说。(文/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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