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8月30日,计算机世界总裁刘九如就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一事表示,虽然现在还难以判断谁对谁错,但他对此有3点看法。
1、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发展之中,整个社会也在向法制化不断过渡,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本身并
2、从所涉记者的角度来看,记者有传播监督的权利,但也有客观报道的责任,只要报道是真实的,就不怕面对法律诉讼,但如果报道有不实之处,那么记者也应该用于承担法律责任。
3、从富士康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有保护自己公司品牌、形象的权利,但是如果企业本身确实有问题,应该接受媒体的监督,寻找自身的问题。
对于富士康选择起诉记者个人而不是媒体,刘九如表示,他不了解具体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据他的经验,企业通常会先和媒体媒体接触而不是个人。
刘九如表示,既然现在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应该相信法律,并最终执行法律的判决。(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