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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最近高调出击:它旗下的中国新闻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纸状书将慧聪网告上法庭,要求慧聪网立即停止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作品的行为,并支付稿酬人民币100万元整,同时还要求被告通过各大商业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这是中央级媒体首次以长期大批量擅自转载新闻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商业网站推上被告席,其标志性意义引人注目。 “我们是忍无可忍了” 时间回溯到2007年11月,中新网就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而在此之前,中新网与慧聪网已经就转载新闻产品的费用问题交涉了好几年,但并没有取得结果。用中新网运营总监玉树的话说,“他们一直拒付转载费用,我们是忍无可忍了”。 据她介绍,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属慧聪网(www.hc360.com)自建立以来,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一直擅自违法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作品,且未停止其侵权行为。 “目前,国内网络侵权行为五花八门,大部分是明火执仗,但很多也讲求‘技巧’,或张冠李戴,或掐头去尾,或更改时间。于是,中国新闻社的海外记者站成了这些网站的免费记者站,整个中国新闻网成了他们的免费新闻资源库。国家规定网络转载不是‘免费午餐’,这样的‘拿来主义’,就是侵权。”玉树说。 据玉树介绍,除了慧聪网,另外一些知名网站也在中新网的诉讼计划之列。 记者就被诉侵权一事向慧聪网提出采访请求,慧聪网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时不方便发表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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