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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查看多家网站关于反垄断的网络调查数据时发现,在中国部分网民眼里,微软已成为外资品牌中的“头号标靶”。(8月1日人民网) 中国 《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即北京四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法院,认为其在推广“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过程中,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行政垄断。该案可能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第一件提起诉讼的案件。那么外资品牌中谁该成为“第一案”呢?这可能不是个问题,据人民网IT频道组织的一个调查表明,在745人中,有91.4%的人认为微软在华存在垄断行为。此前腾讯科技就“国内盗版与垄断”这一话题进行的调查显示,94.82%的网友认为,微软在中国存在垄断行为。 微软在垄断方面可说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运动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微软就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遭到反垄断诉讼。至今世界各国给微软开出了不少“罚单”如: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达成了一项临时性协议,宣布就“美国诉微软公司垄断案”双方进行庭外和解。2004年3月,2006年7月欧盟分别两次对微软公司处以巨额罚款;韩国也不甘示弱对微软进行了罚款, 微软自1992年进入中国以来,利用中国反垄断法的空白,垄断行为比在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微软在中国一直滥用垄断地位有目共睹,如:一是利用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双重手段打压国内企业,并让国人承受比美国更高的价格。二是由于在操作系统市场一家独大,捆绑销售影响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权,沉重打击了竞争企业。三采用“欲擒故纵”的战略,先纵容盗版,做免费广告,等到知名度大增时,反戈一击,将不少企业告上法庭,索赔金额。从而加剧了盗版的漫延。 也许有人会说微软靠得是技术先进,靠得是实力取胜,此点并不怀疑,但正因为其利用其技术上的霸主地位,阻碍了中国本土同行业的发展,许多企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影响了市场正常有序的发展。我们实施的反垄断法不只是针对那一个外资企业,它将公平地对待所有国内外企业。那些凭借优质优价产品在竞争中占有优势的企业都应该受到鼓励,而试图通过不正当竞争或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竞争,建立不正当行业垄断的企业,则都必须受到约束。 8月1日,被誉为“中国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这部前后经历达十四年之久的法律被各界寄予厚望,也将对中国行业格局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反垄断立法的本意是借此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客观上看,各国反垄断法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升本国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公众希望它在中国也能发生类似的效力。 要提升本国企业竞争力就得清除障碍,微软的垄断行为已经影响到市场的公平、公正,严重的妨碍了市场正当竞争的形成,因此,将微软列为外资品牌中的头号标靶,对其进行瞄准,应该说是定准了点,有的放矢。(人民网) 注意:网友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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